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和《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,我会组织专家对《磺丁基倍他环糊精平均取代度的测定》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,经审查,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予立项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(2月26日—3月5日)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,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方式:
地址:济南市科院路19号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3号楼
联系人:时新刚 18653177831
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
2021年2月26日
鲁测协字〔2021〕2号 磺丁基倍他环糊精平均取代度的测定.pdf